汴河小镇·雅丰苑 规划方案标高优化调整批前公示
2021年01月13日 13:27 来源: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佚名汴河小镇BB011-01-05地块规划方案标高优化调整批前公示
周边居民及相关单位:
宿州丰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建设的汴河小镇BB011-01-05地块项目,位于汴阳二路以北、公共通道以南、中小学地块以东、淮海北路以西规划方案于2019年6月4日审定审批。
依据汴阳二路实测道路标高及审批的北侧安置小区、西侧中小学室外地坪标高,为使该项目室外地坪标高与周边道路标高高差合理,与周边项目室外地坪标高协调,避免因该项目与周边道路高差大,小区出入口道路坡度陡造成交通组织困难等问题,现建设单位申请优化优化调整该项目标高。
原审定方案:室外地坪标高为29. 0-29. 3米(南出入口处与南侧汴阳二路道路标高的高差为1.2米,与北侧安置小区室外地坪标高、西侧中小学室外地坪标高高差最 大值为1.1米;零点标高为29.2米(M2#楼) 、29. 3米(1#-7#楼、M1#楼)和29. 6米(8#-10#楼)
优化调整方案:室外地坪标高为28. 5-28. 8米(南出入口与南侧汴阳二路道路标高的高差为0.7米,与北侧安置小区室外地坪标高、西侧中小学室外地地坪标高高差最 大值为0.6米;零点标高相应调整为28. 7米(M2#楼)、28.8米(1#-7#楼、M1#楼) 和29. 1米(8#-10#楼)
调整后该项目室外地坪标高及零点标高均较原审定方案降低0.5米。
根据宿州市城市规划相关规定,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对标高优化调整内容进行批前公示。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对本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证明利害关系的相关资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会书面申请。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者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此规划为批前征求意见稿,最终规划方案以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确定。
规划编制单位: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建设单位:宿州丰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单位: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时间: 2021年 1月12日至2021年1月20日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 0557-3937113
此公示图由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撕毁,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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