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路7#地(利民雅苑)部分配套用房优化调整批前公示图
2021年11月08日 13:52 来源: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佚名人民路7#地(利民雅苑)部分配套用房优化调整批前公示图
周边居民及相头单位:
宿州市人民路7#地(利民雅苑)项日位于胜利路以南、西关人街以北,人民路以东,
中盛凤凰假日以西,总用地面机约24025.82平方米(约36.04亩) 。
报据宿州市埇桥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费茶,现宿州盛兴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部分配套用房优化调整。
优化调些情况如下:
1、社区卫生服务站由5#楼一层调整至1#楼一、二层,建筑面积由150平方米增加至164平方米,增加14平方米;
2、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由3#楼一层调整至1#楼一、二层,建筑面积由300平方米增加至319平方米,增加19平方米;
3、室内文体设施用房由6#楼二层调整至3#楼一层,建筑面积由210平方米增加至211平方米,增加1平方米;
4、消防控制室由6#楼一层调整至2#楼一层,建筑面积40平方米保持不变;
原审批部分配套用房布置图
优化调整后部分配套用房布置图
优化调整后,配套物业管理用房 、社区服务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养老服务设施用房、配电室、门卫室、室内文体设施共计1694平方米,比原审批的1660平方米,增加3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7270平方米,比原审批的7304平方米,减少34平方米。其他审批内容均不变。
根据宿州市城市规划相关规定,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项目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凡是与本项目有重人利害关系产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亨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证明及证明利害关系的相关资料(如本人房屋所有产权证等),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者提出听证会书面申请。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权利。该公示内容为人民路7#地部分配套用房优化调整批前征求意见稿,上述调整情况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审批实施。
设计单位:宿州市建筑斟察设计院
建设单位:宿州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工程五部
宿州州盛兴置业有限公司
公示单位: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5日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0557-3937113
此公示图由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撕毁,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5日
承诺书
宿州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工程五部、宿州盛兴置业有限公司及项目设计单位宿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承诺规划方案满足地块控规图则及《宿州市控详细规划通则》要求,保证图级上级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真实性及数据准确性,自愿承担错误及虚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承诺人:宿州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工程五部
宿州州盛兴置业有限公司
:宿州市建筑斟察设计院
2020年10月28日
1、本页面若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本站及时删除。
2、本页面所转载的内容观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
3、本页面内容涉及到销售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售楼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