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新区综合提升城市更新项目招商公告
2023年05月09日 16:54 来源:安徽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作者:佚名宿州市高新区综合提升城市更新项目招商公告
经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委托宿州市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州创投公司)实施宿州市高新区综合提升城市更新项目。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商的方式确定投资人,现就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商范围
(一)项目建设范围
唐河以南、京台高速以东、港口路以西、新汴河以北范围内
(二)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前期调查摸底、立项勘探、实施规划及可研编制;
2.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及竣工验收、在线备案等;
3.验收资科收集整理编制等工作;
4.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
(三)资金未源
项目资金由中选投资人全额投资。
二、合作方式
(一)合作方式:投资人取得投资资格后,与宿州创投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在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项目的建设。
(二)实施要求: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项目立项、可研等批文的获取和竣工验收合格证的获取;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项目。
(三)投资 回报方式:以不高于投资人投入项目建设成本的20%作为合理利润,在项自验收后分11年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主)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立项时间:投资人需在 2023年5月22日前完成;项目可研批复时间:投资人需在2023年5月26日前完成。
(二)项目完成时间:投资人需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三)申请市级验收:投资人需在2027年9月底前完成。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册资本金100000万元及以上的国有独资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投资人无不良信誉记录和违法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与投资相适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
(五)参加本次招商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在注册地人民检察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查询,若该系统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格取消其成交资格;
(六)不允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资申请人参与本次招商。
(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
五、评审方式
招商人组织评审小组对投资申请人的投资申请文件当场开封,先进行资格审查,其通过后方可参与综合评分环节,若只有一家投资申清人报名且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且谈判达成一致,则该投资申请人即为中选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申情人报名且同时满定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宿州创投公司将邀请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实行100分制计分办法,以“得分最 高”的投资人确定为中选人,由招商人向中选人签发项目中选通知书。
六、报名资料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 2023年5月17日 8:00-11:30 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埇桥区-鞋城五路559号1007室;
(三)资料获取:在规定时间内竞标人方可领取招商文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七、投资申请文件递交
(一)投资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17点30分;
(二)投资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室;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制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四) 招商人不接受电话、口头及邮寄报名,逾期报名或递交资料无效。
八、招商合同签订
中选的投资企业,在2个工作日内与宿州创投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投资人中选后不与宿州创投公司签订合同或因中选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宿州创投公司签订合同的,视为中选人放弃资格,其招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商人另行招商。
九、 项目招商说明
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探和召开答疑会。
十、 联系方式
招商人:宿州市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啸峰
联系电话:18055788223
宿州市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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