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宿州市秋季房展会普惠消费券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27日 17:28 来源:宿州市房管中心 作者:佚名关于做好2023年宿州市秋季房展会普惠消费券发放工作的通知
市区各开发企业:
为做好2023年宿州市秋季房展会普惠消费券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房优惠政策
凡在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主城区、市直各园区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购房合同备案的,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按照10000元/套标准发放普惠消费券;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按照5000元/套标准发放普惠消费券。
二、发券时间
本次消费券共分三期发放:
第 一期:2023年10月31日,发放在9月28日至10月20日期间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的消费券。
第二期:2023年11月30日,发放在10月21日至11月20日期间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的消费券。
第三期:2024年1月20日,发放在11月21日至12月31日期间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的消费券。
三、相关要求
1.普惠消费券不可抵扣房款。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同步填写《2023年宿州市秋季房展会普惠消费券领取意向单》(见附件)。
2.购房人应自主选择消费券领券平台,销售人员不得强制或以推荐的形式要求购房人选择某一平台。
3.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将消费券领取意向单交至房管中心。
4.已领取消费券的购房人原则上不得撤销已备案购房合同,如确需撤销的,需开发企业全额退还消费券费用至指定账户。
5.每套新建商品住房仅可选择一家消费券领券平台,选定后不能更改。消费券有效期自发放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24:00截止,逾期未使用资金自动收回。
联系人:冯浩,电话:1775571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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