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城东新区凤鸣路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提上日程
2023年10月09日 16:09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宿州市城东新区凤鸣路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宿州市城东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宿州市城东新区凤鸣路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宿城东投〔2023〕24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的建设能够进一步加快宿州市城东新区教育事业发展,提升区域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安徽省安策智库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宿州市城东新区凤鸣路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安策咨字〔2023〕062号),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宿州市城东新区,项目北至凤安路,南至凤鸣路,东至稻香路,西至东林路。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用地总面积约6公顷(以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核定为准),总建筑面积约3636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80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35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学教学楼、中学教学楼、综合楼、报告厅、食堂、风雨操场、看台、门卫室以及管网、配电、绿化等配套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0615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及融资等。
五、项目实施进度:工程建设期30个月。
六、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原材料采购等环节采取委托招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
七、下一阶段,要严格按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皖教基〔2017〕24号)等相关标准进一步测算项目总体建设规模,明确各功能用房建设规模,根据校园总体规划完善项目建设方案。
八、请根据本批准文件,组织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在初步设计及概算阶段,要进一步深化初步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投资概算,节约财政资金。
九、要依法办理土地、规划、环评、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实施。
十、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建设过程中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十一、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应对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十二、如在初步设计阶段或项目报建过程中,初步设计方案或文物保护、洪水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等报建手续对本批准文件的有关内容要求调整较大,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准文件。
十三、请严格落实国务院令第688号、中办发〔2013〕17号、中办发〔2017〕70号、皖办发〔2018〕30号文件精神,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建设办公用房,项目建成后不得调整成为办公用房。
十四、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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