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招拍挂

新建火车站广场东侧地块中止出让 具体出让时间另行公告

2021年08月16日 10:55    来源: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佚名

关于对“宿土拍告字〔2021〕7号”出让公告的补充公告

2021年7月24日,我局发布了《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宿土拍告字〔2021〕7号),共涉及3宗土地。经研究,现中止 “2020-1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具体出让时间另行公告。其余2宗土地出让事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15日

2020-12#地块信息

2020-12#

2020-12#地块要求:依据埇桥区人民政府函:1、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或其控股股东控股的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的集团母公司)须满足以下条件:(1)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公司法人;(2)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市的公司;(3)须具备在国内开发自持并自主整体运营5个及以上单体商业建筑面积均不低于9万平方米(不含地下车库)的大型购物中心(不含家居建材市场、批发市场)的经验。竞买人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该地块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3.竞得人须在CD202-01-03地块(旅馆用地)范围内,按五星 级标准投资建设运营一座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4万平方米酒店,且不得分割销售。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或其控股股东控股的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的集团母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1个已投入运营的五星 级标准酒店运营管理协议。4.竞得人须在CD202-01-04地块(商业用地)范围内,规划建设特色商业街区,且运营管理年限不低于10年,自办理不动产登记之日起算。竞买人须具备商业招商运营能力,且在竞得土地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4个月后开街整体管理运营,开街运营业态需满足政府对商业街的整体定位,打造成高端、时尚文化街区。5.竞得人须优先建设酒店和商业街区。酒店和商业街区主体工程建设达到地上一层且满足住宅预售条件后,允许销售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0%;酒店和商业街区主体工程竣工(结构封顶)后,允许销售剩余住宅。6.按照《宿州市城东片区规划(单元规划深化)及道东片区实施性城市设计》的相关要求,该宗地竞买人须在提交竞买申请时,书面承诺以下内容:“(1)我公司竞得2020-12号地块后,须在港口路以东、汴河路以北、商场路以西、道东大街以南的商住地块出让时参与兜底竞买,如成功竞得土地将规划建设一座计容面积不低于9万平方米的大型购物中心(不含家居建材市场、批发市场),且建成后整体自持,不得销售和分散布置,也不可整体转租给第三方经营(竞得人所在集团母公司旗下的控股子公司除外)。(2)我公司保证建设的大型购物中心必须集合如:星巴克、CHARLES&KEITH或等同国际知名品牌不少于10家,海底捞、多奇妙、银吉姆或等同国内一线品牌不少于20家。”7.竞得人若未能满足或违反上述第3、4、5、6条中任何一项要求,均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应按照2020-12#宗地出让价款的2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出让人可终止履行2020-12#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造成的相应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担。8.埇桥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和审查上述竞买条件的相关内容,并出具审核确认函,作为报名的要件。9、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宿州市境外的(属宿州市境内企业,如需在项目所在地辖区内另行注册全资子公司的,须在报名时作出书面申请),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一个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10、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受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或提出抗辩”。11、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规划条件通知书、《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容积率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超容积率部分无偿收回。12、竞得人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土地出让金且首期缴纳比例不低于总价款的50%,6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 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也可以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13、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3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14、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由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15、出让土地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12地块红线图副本

地块红线图

2020-12#地块航拍图

地块航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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