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北2宗约227.8亩商住用地 因故取消供应!
2022年04月29日 11:20 来源: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小宿关于对“宿土拍告字〔2022〕3号”出让公告的补充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宿土拍告字〔2022〕3号)补充公告如下:
一、调整“2021-1号”、“2022-2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涉及建筑面宽、容积率计算方式等相关内容,具体要求按照新修订的《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执行。
二、即日起,至修订后的《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正式发布前,新公告出让的地块可按照修订后的《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相关标准执行。
三、因故取消供应“2022-401号”和“2022-40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29日
2022-401#地块详情
地块位置:高新区:邵杨路以南、皇藏路以东、竹邑路、宿州市高新区阿尔法数字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用地以北、拂晓大道、宿州市高新区阿尔法数字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用地以西
2022-401#地块大致位置
土地面积:94012.98平方米(141.0195亩)
规划用途:二类城镇住宅商务
容积率:1.6≤ R≤ 2.2
建筑密度:≤31%
绿地率:≥31%
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起拍价:260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8000万元
2022-401#地块红线图
2022-401#地块相关要求
1、依据2022年3月15日高新区管委会函:竞得人须在商务用地范围内投资建设符合《宿州市高新区数字特色小镇》产业规划的数字科技产业园。产业园具体的建设标准要求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2、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住宅用地和商务用地须同时开工建设和统一同步开展规划核实验收工作。商务用地地块在建比例达到规划设计总量的50%后,住宅用地方可办理预售审批手续。该条款由市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房管中心负责监督落实。
3、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参加竞买土地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金融机构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
4、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
5、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由高新区管委会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6、出让土地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7、地块内配建的社区用房、养老设施、卫生设施、“结建”的人防工程等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有关部门。
2022-404#地块详情
地块位置:高新区:竹邑路绿线以南、皇藏路以西、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区管委会用地以北、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区管委会、汴河街道邵杨村用地以东
2022-404#地块大致位置
土地面积:57856.32平方米(86.7845亩)
规划用途:二类居住
容积率:1.6≤ R≤ 2.0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40%
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起拍价:310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5500万元
2022-404#地块红线图
2022-404#地块相关要求
1、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
2、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由高新区管委会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3、出让土地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4、地块内配建的社区用房、养老设施、卫生设施、幼儿园、“结建”的人防工程等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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