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城镇建设用地的通告 涉及灰古镇、 芦岭镇、栏杆镇...
2021年01月14日 17:21 来源: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佚名关于埇桥区2020年第 1批次城市建设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批复
宿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埇桥区2020年第 1批次城市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你市宿州市埇桥区城东街道沱河社区(沱河村)、十里社区(十里村),道东街道翠园社区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16公顷(其中耕地11.495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按呈报的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用途,用于城市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 你市人民政府要确实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措施, 提高已补充11. 4955公顷耕地的质量。
三、 你市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 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费用不到位、 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同时,你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
此 复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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